资格审查
1、所有报考对象(含免参加省统一笔试对象)均须经过资格审查,资格审查工作由闽清县教育局会同县监察局、县公务员局负责。
2、报考对象须提供以下材料:
(1)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的毕业证书原件、复印件各1份;
(2)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、复印件各1份;
(3)教师资格证书原件、复印件各1份;
(4)10%、20%毕业生或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学校证明1份;
(5)个人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各1份;
(6)网站下载的报名信息表原件1份;
(7)省级以上比赛获奖证书原件、复印件各1份。
3、资格审查时间: 5月16—17日。
4、资格审查地点:闽清县教育局人事科(教育局办公楼二层)。